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沙米种子分级与检验》等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0年第1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农牧厅、林草局的审查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沙米种子分级与检验》等6项地方标准(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农牧厅、林草局的审查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沙米种子分级与检验》等6项地方标准(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