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满足复审要求的67项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开展了复审工作。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告。其中4项标准继续有效、62项标准需要修订、1项标准废止,详见附件。(第二批) 附件:2021年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复审结果表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宁夏回族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满足复审要求的67项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开展了复审工作。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告。其中4项标准继续有效、62项标准需要修订、1项标准废止,详见附件。(第二批) 附件:2021年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复审结果表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