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食品安全城市建设规范》2项江西省推荐性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主要由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管理4部分内容组成。《食品安全城市建设规范》则主要由党政同责、源头治理、全程监管、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共治6部分内容组成。这两项地方标准针对江西省各设区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情况,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江西省目前食品安全治理现状,提出和完善了相关指标要求。《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食品安全城市建设规范》2项地方标准适用于参加食品安全城市(县)创建的设区市和县(市、区)。
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有助于规范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保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