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标准编号:GB 25466.1-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
|
|
| 英文名称: |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lead and zinc industry |
替代情况: |
部分代替:GB 25466-2010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
| 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 起草单位: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铅、锌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0年,2013年进行了修改,本次对《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及其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加严了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完善了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明确了达标判定相关要求。
新建企业自2026 年1 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7 年7 月1 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5年10 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
|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3
5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
6 企业边界污染监控要求6
7 污染物监测要求6
8 实施与监督8 |
|
|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40 固定污染源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HJ 542 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4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9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HJ 830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63.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
HJ 910 环境空气 气态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98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124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
红外光谱法
HJ 1263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33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HJ 1405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