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青少年近视精准防控临床中心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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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NHAW 0009-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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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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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近视精准防控临床中心的总体要求、区域与功能划分、设备、器械和药品、信息系统、人员、业务开展、公众健康教育、专业及临床研究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进行“儿童青少年近视精准防控临床中心”的建设及对儿童青少年开展近视防控业务。
注:儿童青少年指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下的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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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Fundament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myopia preci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enter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
实施日期: |
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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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眼学科分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眼学科分会、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臻卓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周行涛、瞿小妹、陈志、周佳奇、黄锦海、张丰菊、刘陇黔、李丽华、金婉卿、杨晓、仲凯、冯贤财、朱云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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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族卫生协会眼学科分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族卫生协会眼学科分会、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臻卓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行涛、瞿小妹、陈志、周佳奇、黄锦海、张丰菊、刘陇黔、李丽华、金婉卿、杨晓、仲凯、冯贤财、朱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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