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 |
|
标准编号:WS/T 10027-2024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条件和判定甲状腺肿大小的界限。
本文件适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判定、病情描述、流行病学研究、监测和防治效果的考核评估。 |
|
|
|
英文名称: |
Diagnosis of endemic goiter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替代WS 276-2007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实施日期: |
2025-03-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06天 |
提出单位: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起草人: |
孟凡刚、刘鹏、李卫东、贾清珍、王燕玲、王晓峰、许娴、毛光明、朱小南、陈晓平、高莹、高洪伟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WS 276—2007《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与WS 276—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订了6周岁~12周岁儿童甲状腺容积正常值标准(见3.3,2007版的附录B);
b) 删除了1度甲状腺肿分度中的“甲状腺不超过受检者拇指末节,但发现结节者也定为1度” (见2007版的5.2);
c) 更改了对结节型甲状腺肿分型的条件,将“在甲状腺上可查到一个或几个结节”更改为“在甲状腺上可查到一个或多个结节,且结节大小大于5mm”(见6.2);
d) 更改了对混合型甲状腺肿分型的条件,将“在弥漫肿大的甲状腺上可查到一个或几个结节” 更改为“在弥漫肿大的甲状腺上可查到一个或多个结节”(见6.3)。
。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凡刚、刘鹏、李卫东、贾清珍、王燕玲、王晓峰、许娴、毛光明、朱小南、陈晓平、高莹、高洪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WS 276—2007,发布时,并入了GB/T 16004—1995《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和分度标准》和GB 16398—1996《儿童少年甲状腺容积的正常值》的内容。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380 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
WS/T 669 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