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播治沙造林技术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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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556-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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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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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飞播治沙造林播区选择条件、树(草)种选择和种子、作业设计、飞播施工、飞播成效调查以及档案管理等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半干旱区、干旱区、极干旱区飞播治沙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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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desert control and afforestation by aerial seeding |
替代情况: |
替代DB15/T 556-2013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林业>>B60林业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40绿化和造林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
实施日期: |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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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治沙造林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 |
起草人: |
张惠良、秦建明、高鹏、徐翔宇、曹淑云、刘梅、韩继荣、郭卫东、苏晓颖、张根喜、高岗、张连根、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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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5/T 556—2013《飞播治沙造林技术规程》。与DB15/T 556—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13 年版的第 2 章);
b)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2013 年版的第 3 章);
c) 增加了柠条锦鸡儿、小叶锦鸡儿 2 个飞播树种(见 4.4.3.1、附录 B、附录 C)。
d) 更改了飞播成效调查(见第 6 章,2013 年版的第 11 章);
e) 增加了出苗观察(见 6.1);
f) 更改了成苗评定和成效评定标准(见 6.2.5 和 6.3.4,2013 年版的 11.1.4 和 11.2.4);
g) 删除了飞播树种油松(见 2013 年版的 7.1、附录 C、附录 D);
h) 删除了植被处理设计、简易整地设计(见 2013 年版的 8.3.1.5);
i) 删除了飞播机型主要技术参数(见 2013 年版的附录 A,A.1、A.2);
j) 更改了飞播治沙造林树(草)种适播地区、树(草)种可行播种量(见附录 B、附录 C,2013年版的附录 C、附录 D)。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治沙造林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惠良、秦建明、高鹏、徐翔宇、曹淑云、刘梅、韩继荣、郭卫东、苏晓颖、张根喜、高岗、张连根、程鹏。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 年首次发布为 DB15/T 556-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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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飞播设计 1
5 飞播施工 6
6 飞播成效调查 6
7 档案管理 8
附录 A(资料性) 飞播治沙造林播区调查统计表 9
附录 B(资料性) 主要飞播治沙造林树(草)种适播地区 10
附录 C(规范性) 主要飞播治沙造林树(草)种可行播种量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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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72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 6141 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 8822 中国林木种子区(所有部分)
GB 10016 林木种子贮藏
GB/T 15162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GB/T 24869 主要沙生草种子质量分级及检验
DB15/T 281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
DB15/T 283 内蒙古自治区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DB15/T 389 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
DB15/T 535 流动沙地沙障设置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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