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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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268-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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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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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取样体积为 1 L,反萃取液体积为 3.0 ml,进样体积为 10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8 ng/L~0.1 ng/L,测定下限为 0.32 ng/L~0.4 ng/L。详见附录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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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methyl mercury and ethyl mercury—Liquid chromatography - 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
实施日期: |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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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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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青岛市城市排水监测站、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青岛京诚有限公司、析致通标技术检测(北京)有限公司和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12 月 1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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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试剂和材料1
5 仪器和设备2
6 样品 3
7 分析步骤3
8 结果计算与表示4
9 准确度 5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
11 废物处置 6
12 注意事项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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