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数据管理(PDM) 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
|
标准编号:DA/T 88-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描述了企业产品数据管理(PDM)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和归档后电子档案管理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产品数据管理(PDM)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和归档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
|
|
|
|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代替DA/T45—2009《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与 DA/T45—2009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与现行国家标准和档案行业标准要求保持一致(见 4.1.1,2009版的4.1.2);
———删除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不宜保护的档案库房类型(见2009版的4.1.3);
———更改了各应用场所系统喷雾强度与喷头选型的设计参数(见4.3.5、4.3.7、4.4.3,2009版的 4.3.7、4.3.8、4.4.3);
———更改了高压细水雾雾滴直径的要求(见3.1.3,2009版的3.1.1);
———增加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实体火灾模拟试验基本要求(见附录 A);
———增加了用于保护珍贵档案的库房和电子信息机房的喷头技术要求(见4.4.7);
———增加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验收时模拟喷雾要求(见7.5.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上海同泰火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林、张建明、费美荣、丛北华、方桂芳、李旻、张黎、施惠刚、钱唐根、张喆。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DA/T45—2009;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2016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 3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DA/T 46—2009 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
DA/T 48—2009 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
DA/T 70—2018 文书类电子档案检测一般要求
DA/T 74 电子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DA/T 75 档案数据硬磁盘离线存储管理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