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环境航空监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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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13/T 5288-2020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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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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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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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有人机核与辐射环境航空监测的总则、航空监测方案的制定、系统测试、系统校准、现场监测、数据处理与资料解释、监测结果表达、航空监测报告、质量控制等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NaI(T1)晶体体积不小于33L的航空y能谱仪开展的核与辐射环境航空监测。
对于无人机核与辐射环境航空监测和其它类型探测器开展的核与辐射环境航空监测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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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721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27号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监测>>F70辐射防护与监测综合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01核能综合 |
| 发布部门: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 实施日期: |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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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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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中共河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河北省军民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eB/TC21) |
| 起草单位: |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
| 起草人: |
房江奇、杨金政、倪卫冲、安政伟、张胜、李素岐、胡明考、李怀渊、张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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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共河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军民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eB/TC2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江奇、杨金政、倪卫冲、安政伟、张胜、李素岐、胡明考、李怀渊、张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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