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治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规范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保护路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施工,其他等级的公路可参照执行。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施工过程中应遵循落实责任、因地制宜、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防治原则。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应包括在公路建设项目过程中为减少因公路建设而新增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防护、排水、恢复等措施。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应与主体工程阶段深度一致,与主体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内容衔接。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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