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 PM2.5)β射线法自动监测技术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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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100-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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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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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的β射线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 和PM2.5)的自动测定。
当仪器量程为0 μg/m3~1000 μg/m3 时,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1 μg/m3,测定下限为4 μg/m3。
本标准的质量浓度指实际状态(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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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guide for automatic monitoring by beta ray method for particulate matter in ambient air (PM10 and PM2.5)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
实施日期: |
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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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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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的自动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的β射线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2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4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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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18 环境空气 PM10 和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65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
HJ 66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817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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