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以下简称热交换器)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安装、使用和维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10.0MPa的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热交换器设计温度范围为-269℃~200℃。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的分离与液化、天然气加工及液化、石油化工及机械动力装置等场合使用的热交换器。
对不能采用本标准进行设计计算的热交换器受压元件,可按GB/T 150.1-2011中4.1.6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设计。
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热交换器本体及其与外部管道的连接:
1)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
2)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3)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4)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c)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吊耳、垫板等。d)直接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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