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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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 2169-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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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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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作再生水,并且不进入地表水体的,执行相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或行业相关回用水要求。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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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scharge standard of major water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
发布部门: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17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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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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