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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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T 2923-2018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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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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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生活能力的评估指标和分值设定、要求、实施、争议处理、质量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老年人进行生活能力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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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evaluating the living ability of the aged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316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8号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
发布部门: |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13 |
实施日期: |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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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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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石家庄市技术监督局 |
起草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社区老年公寓、石家庄市启福养老评估服务中心、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沧州市万盛老年公寓、张家口市阳光养老评估服务中心、保定市曜阳养老评估服务中心 |
起草人: |
索婉宁、李新保、鲍捷、李永奇、张瑞丽、李慧娟、吴景梅、杨静、向布友、卢国胜、潘瑞风、王莹、宿桂霞、王敏、李志红、范晓丹、任晓敏、司亚楠、范为华、孟舟、苏冬峰、孙文静、李华荣、温家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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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3/T 2103—2014《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规范》。
本标准与DB13/T 2103—2014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
——增加了老年人等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评估时效;
——附录B表B.1《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中增加了意识状态评估;
——附录B表B.7《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报告》中增加等级变更条款;
——增加了第8章质量评价与改进;
——将一级指标调整如下: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认知与精神状态、视听觉与沟通能力;
——将一级指标评估权重调整如下: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的权重由40%调整为80%;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由25%调整为10%;认知与精神状态由25%调整为4%;视听觉与沟通能力由10%调整为6%;
——将视听觉与沟通能力的二级指标评估维度调整为5个,指标内容细化为可测量的具体问题;
——将认知与精神状态的二级指标调整如下:认知功能、时间/空间定向、人物定向、计算力、情绪行为等;将评估维度调整为3个,将指标内容细化为可测量的具体问题;
——将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的二级指标评估维度调整5个,增加操作前与操作过程的细节描述;
——将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二级指标调整如下:家务料理、工具使用、社会生活技巧、健康管理、出行交通、社会交往。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HB/TC 26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市长安社区老年公寓、石家庄市启福养老评估服务中心、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沧州市万盛老年公寓、张家口市阳光养老评估服务中心、保定市曜阳养老评估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索婉宁、李新保、鲍捷、李永奇、张瑞丽、李慧娟、吴景梅、杨静、向布友、卢国胜、潘瑞风、王莹、宿桂霞、王敏、李志红、范晓丹、任晓敏、司亚楠、范为华、孟舟、苏冬峰、孙文静、李华荣、温家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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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指标和分值设定 2
5 要求4
6 实施4
7 争议处理5
8 质量评价与改进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流程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河北省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报告格式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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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 008-20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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