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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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S45/ 051-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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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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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干制米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或糙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类原料为辅料,经相应工艺制成的干米粉、调制干米粉和糙米干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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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 |
替代DBS45/ 021-2015;DBS45/ 026-2016;DBS45/ 036-2015 |
发布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8-01-10 |
实施日期: |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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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起草人: |
干宁军、李暄、龙辉、温韬、段玉林、陈小聪、柳永英、阳文琼、石相莉、农彦贤、黄晓赞、吉日文、罗志祥、杨健、郭盈岑、何晓蓉、陈潜、李文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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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代替DBS45/ 021—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DBS45/02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干米粉》和DBS45/036-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糙米干米粉》。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干宁军、李暄、龙辉、温韬、段玉林、陈小聪、柳永英、阳文琼、石相莉、农彦贤、黄晓赞、吉日文、罗志祥、杨健、郭盈岑、何晓蓉、陈潜、李文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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