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湿疣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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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T 235-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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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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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尖锐湿疣的诊断原则、诊断依据、诊断分类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尖锐湿疣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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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is of condyloma acuminatum |
替代情况: |
替代WS 235-2003废止 |
中标分类: |
>>>>C59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6-11-29 |
实施日期: |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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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
起草人: |
王千秋、尹跃平、龚向东、苏晓红、蒋娟、曾学思、齐淑贞、骆丹、周平玉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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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 235-2003《尖锐湿疣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与WS 235-2003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准性质由强制性修改为推荐性;
——标准名称改为“尖锐湿疣诊断”;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部分(见第2章);
——实验室检查中增加了核酸检测试验(见附录B);
——删除了处理原则部分(见2003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临床治愈部分(见2003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管理及预防部分(见2003年版的第5章);
——附录A中删除了醋酸白试验(见2003年版的附录A);
——附录B中增加了HPV核酸检测(见附录B);
——附录C中增加了尖锐湿疣鉴别诊断要点(见附录C);
——附录C中删除了尖锐湿疣推荐治疗方案(见2003年版的附录C)。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千秋、尹跃平、龚向东、苏晓红、蒋娟、曾学思、齐淑贞、骆丹、周平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 235-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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