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钋-210 |
|
标准编号:HJ 813-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海水、地下水及核工业排放废水。
本方法的测量范围为:活度浓度大于1×10-3Bq/L。 |
|
|
|
英文名称: |
Analysis of Polonium-210 in water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2376-1990废止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实施日期: |
2016-11-01
|
起草单位: |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11-01 |
|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是对《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电镀制样法》(GB 12376-90)修订,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原理与原标准基本一致,主要技术内容有更新变化。
《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电镀制样法》(GB 12376-90)首次发布于1990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核工业总公司北京铀矿选冶研究所。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删除了“电镀制样法”等不规范文字表述;
——修订了方法原理;
——引入了钋-209示踪剂;
——对分析程序作了部分修订;
——自沉积材料由银代替了原标准的紫铜;
——测量仪器由α能谱仪代替了原标准的低本度α、β正比计数器;
——修订了结果计算公式;
——增加了对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对空白实验及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0年6月9日批准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电镀制样法》(GB 12376-90)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
|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范
GB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范
HJ/T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