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 |
|
标准编号:GB/T 5461-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地下卤水、盐湖卤水、海盐、岩盐或湖盐为原料制成的食用盐。本标准不适用于低钠盐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原料生产的盐产品,特别是化工、轻工等副产品盐。 |
|
|
|
英文名称: |
Edible salt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5461-2000 |
中标分类: |
>>>> >>>>38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6-06-14 |
实施日期: |
2017-01-01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5) |
主管部门: |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5) |
起草单位: |
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赵毅、陈明、余宵英、邹建山、李丽琴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7-01-01 |
|
|
|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5461-2000《食用盐》及第1号、第2号修改单。与GB 5461-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部分;
——取消了按产品类型设定粒度的要求,增加了均匀度要求;
——取消了水溶性杂质指标,对硫酸根进行了限制;
——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等理化指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增加了食用盐碘含量均匀度要求;
——污染物限量中增加了镉和总汞;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
——结果判定取消了白度、粒度、水溶性杂质两项不合格才判不合格的型式。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毅、陈明、余宵英、邹建山、李丽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461-1985、GB 5461-1992、GB 5461-2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