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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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776-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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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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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32 种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银、铝、砷、硼、钡、铍、铋、钙、镉、
钴、铬、铜、铁、钾、锂、镁、锰、钼、钠、镍、磷、铅、硫、锑、硒、硅、锡、锶、钛、钒、锌及锆等32 种元素可溶性元素及元素总量的测定。
本标准中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0.009 mg/L ~0.1 mg/L,测定下限为0.036 mg/L ~0.39 mg/L。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详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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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32 elements-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optical emission spectrometr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5-12-04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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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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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32 种元素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32 种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调中心(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华东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淮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 年12 月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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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1
5 干扰及消除1
6 试剂和材料2
7 仪器和设备6
8 样品6
9 分析步骤7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8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8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9
13 废物处理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1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元素测定波长及元素间干扰12
附录C (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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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HJ 678 水质 金属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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