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GA/T2000的第2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A324.7—2001《人口信息管理代码 第7部分:常住人口信息级别代码》,本部分与GA324.7—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变更了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修改了编码方法(见第2章,2001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军人信息级别代码(见第3章)。
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A324.7—2001即行废止。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玉建、张军利、方鹏、李银波、郭景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324.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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