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 |
|
标准编号:GBZ 50-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和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和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
|
|
|
英文名称: |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rylamide poisoning |
替代情况: |
替代GBZ 50-2002废止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5-04-21 |
实施日期: |
2015-11-01
|
起草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 |
起草人: |
毛丽君、赵金垣、李树强、徐希娴、张雁林、田东、闫永建、赵赞梅、关里、张凤林、李少朋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5-11-01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 GBZ50—2002《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
与 GBZ50—2002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急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和处理原则,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职业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
———删除了慢性中毒的观察对象;
———在慢性中毒的分级中增加了肌力和神经-肌电图检查的内容,删除了重度分级中明显嗜睡及小脑功能障碍的内容;
———神经-肌电图的检查方法及其结果判断基准参见标准由 GBZ76修改为 GBZ/T247。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东省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齐鲁石化中心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丽君、赵金垣、李树强、徐希娴、张雁林、田东、闫永建、赵赞梅、关里、张凤林、李少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730—1996;
———GBZ50—2002。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18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 总则
GBZ20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T247 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
GBZ/T228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诊断标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