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农业规范 第14部分:水产池塘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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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20014.14-201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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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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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0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水产池塘养殖良好农业规范的基础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对水产池塘养殖良好农业规范基础要求的符合性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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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Part 14:Pond culture base control points and compliance criteria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20014.14-2008;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水产、渔业>>B50水产、渔业综合 |
ICS分类: |
农业>>65.150捕捞和水产养殖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
实施日期: |
201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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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归口单位: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
主管部门: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
起草单位: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等 |
起草人: |
赖子平、吴小伦、邹世平、乌日琴、李钜良、沈永年等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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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7部分: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9部分: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0部分: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1部分:畜禽公路运输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3部分: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4部分:水产池塘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5部分:水产工厂化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6部分:水产网箱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7部分:水产围拦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8部分:水产滩涂、吊养、底播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9部分:罗非鱼池塘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0部分:鳗鲡池塘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1部分:对虾池塘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2部分:鲆鲽工厂化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3部分:大黄鱼网箱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4部分:中华绒螯蟹围拦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5部分:花卉和观赏植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6部分:烟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7部分:蜜蜂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本部分为GB/T20014第14部分。本部分与GB/T20014.2和GB/T20014.13部分结合使用。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20014.14—2008《良好农业规范 第14部分:水产池塘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与GB/T20014.14—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对养殖场的设备要求(2008年版的4.1.3);
———增加了对池塘消毒后纳水培养饵料生物的要求(见4.2.1.2.3);
———删除了“苗种培育”(2008年版的4.2.2)的内容;
———在长周期养殖过程中增加了对重金属检测的要求(见4.2.3.2);
———对池塘养殖的病害防治提出了更详细、明确的要求(见4.2.5);
———增加了越冬管理(见4.2.6)和包装与运输(见4.2.8)的内容要求;
———删除了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
本标准(部分)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部分)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本标准(部分)主要起草人:赖子平、吴小伦、邹世平、乌日琴、李钜良、沈永年、刘先德、宋怿、龙彪、邓雷、孔繁明、卞长远、马云杰、陈晓、张岩、周瑞琼、黄磊、王世表、邴旭文、王建新、黄伟明、周仲芳、郑映钦、林志雄、万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0014.14—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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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 第1部分:术语
GB/T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 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13 良好农业规范 第13部分: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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