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94007《综》分为以下3个部分:
———第1部分:提花织造用镶入综眼的钢丝综;
———第2部分:织机综框用钢丝综;
———第3部分:织机综框用钢片综。
本部分为FZ/T94007的第2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FZ/T94007—1992《织机用钢丝综》中的部分内容,未被代替的内容为提花机构用钢丝综,这部分内容将被纳入FZ/T94007的第1部分。本部分以FZ/T94007—1992中的织机综框用钢丝综为主要内容,与FZ/T94007—199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以综眼形状、综表面包覆材料的分类(见3.1.2、3.1.3);
———删除了图1、表1和图2、表2(见1992年版的3.2.2和3.3.3);
———删除了产品标记(见1992年版的3.4);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1992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见第7章,1992年版的第7章)。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器材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2)归口。
本 部分起草单位:浙江觉悟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晓艳、赵玉生、王觉悟、王丽芳。
引 言
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364:1983制定的GB/T24380—2009《纺织机械与附件 织机综框用钢丝综》,仅包括了织机综框用钢丝综的范围、尺寸、标记,虽然可以为消除国际贸易中有限的技术壁垒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其技术要素缺失不仅难以满足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使用方的要求,且无可操作性。FZ/T94007—1992《织机用钢丝综》虽然涵盖了各种类型织机使用的钢丝综并列出了其尺寸规格,但是已不能满足织造技术发展的要求,而且标准中的错误也应予以纠正;因此,本部分在FZ/T94007—1992的基础上完善了GB/T24380—2009中缺少的部分技术要素。在实际使用本部分时,应与GB/T24380—2009紧密配套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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