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TR16178:2010《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国际标准中的“nylon6.6”,翻译为“尼龙66”;
———小数点符号用“.”代替“,”;
———对印刷错误的改正,第3章中用“见2.6”代替“见3.6”;
———对印刷错误的改正,A.17中“1,1-二氯乙烯(亚乙烯基氯化物)基”代替“I,J-二氯乙烯(亚乙烯基氯化物)基”;
———为了符合中文习惯,改变标准名称,由“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代替“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报告”;
———删除国际标准中资料性概述要素;
———为了方便使用,对表1加入序号列;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NA,标准中试验方法与国内标准对照情况一览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美丽华企业(南京)有限公司、温州泰马鞋业有限公司、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金猴集团有限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戚晓霞、张伟娟、蔡树荣、王先豪、李礼、谷方国、张宝春、钟锡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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