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8856:1995和Amd.1997(E)《道路车辆 起动机电气特性试验方法和一般要求》进行制定。
本标准与ISO8856:1995技术性差异及原因如下:
———原文标准名称为《道路车辆 起动机电气特性试验方法和一般要求》,但实际内容并不包含一般要求,本标准改为《道路车辆 起动机电气特性试验方法》,使题目和内容完全对应。
———第2章由于原文中的“标称功率”的定义与我国目前实际采用的“额定功率”定义一致,将原文中的“标称功率”改为“额定功率”的定义。同时增加国内目前使用的“标称功率”的定义。
———3.1环境条件规定不全面,增加“相对湿度推荐45%~75%,气压推荐“86kPa~106kPa”。
———6.1.1在原文基础上增加一句话“齿环传动效率一般为80%~100%”进行补充说明,便于标准的执行;
———按国家标准编写规定,适用范围增加了“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车辆用起动机”。
本标准相对ISO8856:1995编辑性修改如下: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长沙汽车电器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阳、胡梦蛟、刘志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