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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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2506-201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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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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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屏幕尺寸和显示方式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括阴极射线管、液晶、等离子体等作为显示部件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主要功能为电视的不具备调谐器的电视显示或监视设备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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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Color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receivers |
替代情况: |
替代HJ/T 306-2006 |
发布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1-03-02 |
实施日期: |
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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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有限公司等 |
页数: |
13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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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产品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对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产品的能耗、辐射、有害物质限量、环境设计、生产过程、回收和再使用、包装材料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T 306-2006)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提高了能耗指标的要求;
——提高了辐射的要求;
——提高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增加了再生材料含量的要求;
——提高了回收和再利用的要求;
——增加了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3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 306-2006。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T 306-2006、HJBZ 33-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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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3
5 技术内容 3
6 检验方法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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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
GB 8898-2009 音频、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 12021.7-2005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4850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2035-2008 塑料术语及定义
GB/T 20861-2007 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 23384 产品及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
GB/T 24021-2001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SJ/T 11363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SJ/T 1136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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