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74—2010《镉化学分析方法》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2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部分:镍量的测定 电热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4部分:铅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5部分:铜量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铅分光光度法;
———第6部分:锌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7部分:铁量的测定 1,10-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第8部分:铊量的测定 结晶紫分光光度法;
———第9部分:锡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10部分:银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11部分:砷、锑、镍、铅、铜、锌、铁、铊、锡和银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本部分为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YS/T74.7—1994《镉化学分析方法 1,10-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测定铁量》,本部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分析范围的上限由原来的0.006%扩展至0.010%;
———对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补充了精密度、质量保证和控制条款;
———增加了警告性提示;
———增加了试验报告条款。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军华、孔建敏、李向青、姜求韬、张小军、杨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S/T74.7—1994;
———GB/T2132—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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