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18184-2000《商业自动化术语》。
本标准与GB/T18184-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掉商业管理类术语;
---原术语分类中计算机类术语和系统工程类术语修订为商用专业技术与系统工程术语、商用专业机具设备;
---商用专业技术与系统工程术语顺序依次为:信息系统类、网络技术类、知识仓库类、软件与开发类、集成类、性能以及认证;
---商用专业机具设备术语顺序为:收款机类、触摸查询一体机、条码电子秤、读写设备、盘点设备、电子货架标签、打印设备、液晶电子显示屏、自动售货机以及个人购物助理类;
---删除了多个与商业自动化内容不相关或关联不强的条目;
---增加了对于打印机的具体分类;
---增加了新的条目2.1.5、2.1.7、2.1.8、2.1.11、2.1.14、2.1.15、2.1.16、2.1.17、2.1.18、2.1.19、2.1.20、2.1.21、2.1.22、2.1.27、2.1.28、2.1.29、2.1.30、2.1.37、2.1.38、2.1.39、2.1.61、2.1.62、2.1.63、2.2.4、2.2.5、2.2.6、2.2.7、2.2.8、2.2.9、2.2.14、2.1.15、2.2.1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冬华,牛宜斌,毛红,郭亮,李亚琼,王凤宏,孙美玉,金辉,王艺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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