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 |
|
标准编号:GB 13746-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铅作业安全卫生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铅冶炼、铅盐生产、铅蓄电池生产、电缆生产以及油漆、塑料、玻璃、陶瓷、造船及其他行业的涉铅作业。 |
|
|
|
英文名称: |
Safety and hygiene code for working with lead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3746-1992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72生产环境安全卫生设施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1992-11-05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首发日期: |
1992-11-05 |
提出单位: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扬州市恒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吴芳谷、张益铮、要栋梁、吕琳、刘艳、黄燕娣、张小虎、王军符、陆誉文 |
计划单号: |
20064127-Q-450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2-01 |
|
|
|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3746—1992《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
本标准与GB13746—1992相比修改如下:
———将第1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改为“范围”,从标准适用范围中删除了国家明令淘汰的铅印刷作业,增加了油漆、塑料、玻璃、陶瓷、造船等涉铅作业;
———将第2章“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将第3章“术语”改为“术语和定义”,对“铅”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删除了“熔铅作业”的定义,增加了“铅作业”的定义;
———增加第4章“一般要求”,对选址及布局、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噪声、工艺等方面提出了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将原标准第5章“通风净化”更名为“通风设施和净化设备”,并对原标准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后作为本标准第7章;
———将原标准第6章“安全卫生管理”中储存和运输的内容作为本标准第6章“储存和运输”,并对原标准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
———将原标准第6章“安全卫生管理”更名为“管理”,删除了企业内部操作的具体要求,增加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对个人防护和公共卫生要求进行了部分补充,该章节作为本标准第8章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扬州市恒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芳谷、张益铮、要栋梁、吕琳、刘艳、黄燕娣、张小虎、王军符、陆誉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746—1992。 |
|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13733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GB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7398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GB19891 机械安全 机械设计的卫生要求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T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