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363《翻译服务规范》分为两个部分,本部分为第1部分。 GB/T19363.1的本部分规定了翻译服务之笔译服务规范。本部分适用于翻译服务之笔译服务。 本部分代替GB/T19363.1—2003,与GB/T19363.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引言;
———删除了原有的4个术语,即3.10过程、3.11可追溯性、3.12纠正、3.13纠正措施;增加电子文件术语;
———删除了涉及译文质量的4.4.2.4~4.4.2.8;
———删除了4.4.7对印刷品及复印件的要求;
———对标准的其他内容略作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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