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第5部分:林业政策法规数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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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LY/T 1662.5-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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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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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1662的本部分规定了与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数据的组织、命名和编码等方面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数字林业中对政策法规数据进行采集、组织、数据库建设和信息传输共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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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digital forestry—Part 5:Standard for data of forestry policies and laws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林业>>B60林业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65.021.01 |
发布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08-03-31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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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
起草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
起草人: |
陈永富、张怀清、刘丹、陆元昌 |
页数: |
4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5-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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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1662《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森林资源非空间数据标准;
---第2部分:林业数字矢量基础地理数据标准;
---第3部分: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标准;
---第4部分:林业社会经济数据标准;
---第5部分:林业政策法规数据标准;
---第6部分:林业文献资料数据标准;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第8部分:数据库软件规范;
---第9部分:数据库管理规范;
---第10部分:元数据标准;
---第11部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标准。
本部分为LY/T1662的第5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永富、张怀清、刘丹、陆元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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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LY/T166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LY/T1662.7-2008 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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